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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谈“ 讨 白 ”         ★★★
略 谈“ 讨 白 ”
略 谈“ 讨 白 ”
作者:马贵宝 文章来源:《开拓》第2期文章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8-3 16:27:07


                                                   略 谈“ 讨 白 ”
                                                                                            ●〔北京〕马贵宝

 

     “讨白”译为忏悔、悔罪,阿拉伯语本意是“回归”。比喻一个人走错了路应归回来重新再走,引申为回心转意,悔过自新。真主在《古兰经》中说:“信道的人们啊!你们当向真主诚意悔罪,你们的主或许免除你们的罪恶。”(66:8)
一、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人是具有社会属性的人,生活在错综复杂的社会环境中,难免会有这样或那样的差错与疏漏,这是因为“人是被造成懦弱的。
”(4:28)。在现实生活中,人类对私欲的顺从和对金钱、名利、权色等的迷恋,这些看似本能的欲望追求,一旦膨胀到欲壑难填的地步,就很容易逾越人的伦理道德极限,而发展成为犯罪。从伊斯兰的角度看,“罪”指的不单纯是触犯国家法律,但凡违背安拉命禁有悖于伊斯兰教义之事均属犯罪。如撇斋、旷拜、饮酒等等,这些事情并不违背我国现行法律,个别者充其量也无非是一个伦理道德问题,而对于穆斯林来讲,就完全不同了。这些违背伊斯兰教义的事情均系犯罪,穆斯林断然不允许触犯,一旦触犯应马上向主忏悔,诚心改过。穆圣说:“人之子,皆有错,错而能改,方为完人。”除肢体的罪恶外,一般人也难免会犯某些心灵的罪恶,如迷信、嫉妒、高傲、贪婪等。这些心灵顽疾同样也是穆斯林须时刻谨慎和戒除的。人的一生数十春秋,说话做事,难免会有罪错,每天按一件计算,稍做盘点,几十年就是几千件。故而,深知人类弱点的真主,在《古兰经》中不无普遍性的召唤:“信道的人们啊!你们应全体向真主悔罪,以便你们成功。”(24:31)穆圣也说:“指主发誓,我每天都向真主求饶、忏悔超过七十次。”
二、不贵无过而贵改过
  既然犯错误是一般人难于彻底摆脱的阴霾,那么,鼓励人改过迁善,回归正道和避免自暴自弃,就显得尤为重要。伊斯兰教一
方面严厉警告穆斯林不要犯罪,尤其是明知故犯的罪恶;一方面对无意、无知,甚至被迫所导致的犯罪,给予极大的包容,准许并鼓励人们“赦人罪过,准人忏悔”。(40:3)。《古兰经》说:“我的过分自害的众仆啊!你们对真主的恩惠不要绝望,真主必定赦宥一切罪过,他确是至赦的,确是至慈的’。”(39:53)又说:“你们当向你们的主求饶,然后,向他悔过。”(11:3)穆圣也说:“对于信士的忏悔,真主比这样一个人更对之感到高兴:他在旷无人烟,危机四伏的沙漠中同他的骆驼一起歇息,而当他一觉醒来时,却发现驮着食物和水的骆驼不见了,他四处寻找也不见其踪影,他感到饥渴难忍,便说:我只有回到老地方等死了!于是他枕着自己的手臂睡着了,当他醒来时,却看到骆驼驮着食物和水就站在眼前,这时他高兴得竟不知说什么好。对于信士的忏悔,真主的喜悦比这个人更甚。”
    这则彰显真主无量宽恩的圣训,无以复加的证明了真主对仆民忏悔的喜爱,正如《古兰经》第2章222节所云:“真主的确喜爱
悔罪的人,的确喜爱洁净的人。”浪子回头金不换。作为信士,一旦犯了罪错,无论其大小,都应痛心疾首,立刻悔悟,弃恶从善,从新做起,以弥补所犯罪恶的过失。绝不可将错就错,一错到底,更不可拖延推迟。因为,无知犯罪,纵然罪大恶极,察觉后即刻终止并摒弃罪恶,向主忏悔,永不再犯,也可望得到真主的宽恕。相反的,明知故犯且怙恶不悛,纵然是小罪究其性质仍很严重。所以穆圣说:“伴同着不思悔改的小罪,不算小罪;伴同着痛改前非的大罪,亦不列为大罪。”
三、忏悔的条件
     信士所发生的过失和罪恶,若属于人与真主之间的,例如:撇斋、旷拜、不纳天课等功课不全或有违背教规之事,讨白须具
备如下三个条件:
     1、彻底停止犯罪
     2、对以往的罪过深恶痛绝
     3、永不再犯  
     如果其罪行中没有叛教、举伴真主之性质的内容,坚持上述三个条件,可望最终得到真主赦免。《古兰经》说:“远离大罪
和丑事,却犯小罪者,你的主确是宽宥的。”(53:32)又说:“真主必不赦宥以物配主的罪恶,他为自己所意欲的人而赦宥比这差一等的罪过。谁以物配主,谁已犯大罪了。(4:48)
     倘若信士所犯之罪恶属于人与人之间的,如买卖不公、毁人名节、亏害或侵犯他人权益、忤逆父母、作伪证、巧取豪夺、引
人迷路、亵渎职责等,讨白的条件除上述三项外还要增加一项,即向受害人要口唤、赔礼道歉、补偿损失、征得受害人的原谅。而把一切恩怨结束于现世,以免后世真主取公道之时,用自己的善功抵偿,或背负他人之罪责。
四、真主准人忏悔
    《古兰经》说:“他准许他的众仆悔过,他饶恕一切罪恶,他知道你们的行为。”(42:25)真主创造了人类,深知人类的弱
点与欠缺,即自觉或不自觉地会犯错误,倘若真主彻底关闭赦免之门,则偶尔失足者或诚意悔罪者全无补救和赎罪的希望,势必会在绝望中变本加厉地走向罪恶的深渊。真主是慈爱众仆的,“我的慈恩是包罗万物的”(7:156)因而,允许人类在犯了错误,甚至是重复错误之后真诚地向主悔罪。《古兰经》说:“当他们做了丑事或自欺的时候,记念真主,并为自己的罪恶而求饶。”(3:135)曾有一人问穆圣:“主的使者啊!我们中有人犯了罪该怎么办?”使者答:“该忏悔。”他又问:“忏悔后会怎样?”使者说:“会被恕饶,忏悔会蒙准承。”他说:“悔后他又重蹈覆辙呢?”使者说:“还当忏悔,安拉不会倦怠,直到你们倦怠。”又说:“只要仆民忏悔,安拉便使众天使忘记其罪恶,并使其肢体及其大地上的一切痕迹均忘此事。到他晋谒崇高的真主时,便没有任何关于他有罪之见证。”《古兰经》明确提及承领这样的讨白,说道:“真主只赦宥无知而作恶,不久就悔罪的人;这等人,真主将赦宥他们。真主是全知的,是至睿的。”(4:17)
五、忏悔后须多行善功
     《古兰经》说:“谁在不义之后悔罪自新,真主必赦宥谁。真主确是至赦的,确是至慈的。”(5:39)忏悔要有所表现,关
键在于真诚,只有真诚,才能真正从思想到行动上净心涤虑悔过自新,并立行善功,以求得真主的赦宥。《古兰经》说:“惟悔过而且信道并行善功者,真主将勾销其罪行,而录取其善功。真主是至赦的,是至慈的。”(25:70)又说:“悔罪信道,并且力行善功,永循正道者,我对于他,确是至赦的。”(20:82)穆圣说:“犯罪之后即刻行善,便可抵消其罪过。”由此可见,“讨白”是发自内心深处对所犯罪恶刻骨铭心的悔恨与永不重蹈覆辙的诚意与决心,绝非浮皮潦草,装一下形式所能奏效,而且讨白的意义和目的是促人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弃恶从善,将功抵过。穆圣说:“悔罪,就是悔改。”先知尤努斯说:“没有停止罪恶的求饶悔罪是骗子们惯用的伎俩。”因此,凡是在口头上说我要向真主求饶,而又不断犯罪、不行善功者,其求饶就是一种新罪过,它更需要另一种为它的求饶。”
六、忏悔须严肃认真
        现实生活中,一些人违抗主命,屡犯教律,心硬如石,不思悔改,甚至为非作歹,恶贯满盈,直至病入膏肓,濒临死亡之时,
才把“讨白”当成一根垂死挣扎的救命稻草。对此,真主在《古兰经》中告诫说:“终身作恶,临死才说:‘现在我确已悔罪’的人,不蒙赦宥;临死还不信道的人,也不蒙赦宥。这等人,我已为他们预备了痛苦的刑罚。”(4:18)
        还有一些人虽已忏悔,并坚持永不再犯的立场,但与欲望的搏斗中时而处于下风,遂懊丧不已,刻意做大量善功,以弥补过失
和避免罪恶,安拉这样描述他们说:“还有一些人已承认自己的罪过。他们曾使善行和恶行互相混合,真主或许准他们悔过。”(9:102)这样的忏悔者实难预料,如果他的生命以善功结束,尚可指望脱离火狱,否则,结局令人堪忧。有人对哈桑说:“我们中有的人因其罪恶向主忏悔,而后又重蹈覆辙,又向主忏悔,但还是屡犯不改,难道这样的人  对主不害羞吗?”哈桑道:“恶魔巴不得你们这样,因此,你们对于忏悔不可倦怠!”
        穆民的心因犯罪而不安,因罪孽深重而痛心疾首,痛哭流涕。“讨白”作为信士拯救自我的一种途径,应严肃对待,认真执行
。一旦做了“讨白”应像倾盆泼出的水一样不再返回,永不反复。穆圣说:“从罪恶上忏悔的人,就像没犯过罪一样,从罪恶上求饶而又坚持干罪的人,犹如轻视真主的人。”
七、走出忏悔的误区
        长期以来,一般穆民误认为自己犯了错误,把阿訇请来替自己做个“讨白”就万事大吉了,更有甚者,直到病人神智不省的时
候,才由家人请来阿訇诵念“讨白”。确实说,这样的“讨白”已无多大意义可言。因为“讨白”的本质是心悔,是改正,是行动。除忏悔者本人外,谁也代替不了。在伊斯兰教义中,任何人都应直接与真主沟通,真主与仆民之间没有任何媒介或中间人。不论谁犯了过错,也只有自己发自内心地向主忏悔和求饶,才能得到真主的宽恕。
    现实生活中,每天向主忏悔和求饶的多是那些已有教门意识和功修的人,坚持在拜后诵念忏悔和求恕辞,尽管有些人只会诵念
而不知道自己诵念的念词含义是什么,尽管这是一种形式,有待完善和提高,才能达到念字知意,知意能行,进而用心灵与主沟通的境界。但毕竟这一群体是知道怕主和懂得自救的。相比之下,那些终年不进寺,甚至每天纸醉金迷、胡作非为的人——他们更迫切需要向主忏悔和求饶,但是他们不做。对于这些人,不必刻意要求他们必须拘泥于某种特定的语言或定式,只要他们真诚地向主表述:“主啊!我错了,我一定改正,我绝不再犯了!”这就是很好的“讨白”。真主承领与否完全取决于他们对主承诺的改过迁善是否能够兑现。真主是全知的,他听得懂任何一种语言,他承领仆人“讨白”的标准,不是语言,也不是模式,而是心诚。所以这些人更需要承认过错的勇气和改正过错的毅力,真主在《古兰经》中督促他们说:“难道他们还不向真主悔罪,还不向他求饶吗?”(5:74)
八、向主忏悔应及时
        穆民的信仰介于害怕与指望之间,一时犯错的穆斯林,既不可从真主的恩惠上绝望,又不该过于轻视自己的罪责,正如圣训
所云:“假若信士知道真主的惩罚,那么,没一人企图进乐园了;假设昧徒知道真主的慈悯,那么,没一人绝望于乐园了。”又说:“信士看自己的罪恶,就像山石悬于头顶,恐堕落于其身;伪信士看自己的罪恶,就像苍蝇飞过其鼻尖,抬手将其拂去。”人之初,穆民的心就像一面明亮的镜子,因顺从私欲和营谋罪恶而使心灵蒙上一层迷茫的黑暗,若不及时清除,日积月累会形成一种沉淀于心灵的锈垢,而最终遮蔽穆民心灵的明净。《古兰经》说:“绝不然,但他们所犯的罪恶,已像锈一样蒙蔽他们的心。”(83:14)“讨白”应像清洁剂一样,及时擦拭心灵污垢,使人时时保持明心见主的天性。《古兰经》云:“凡培养自己的性灵者,必定成功。”(91:9)虽然穆圣说:“安拉准承仆人的“讨白”,只要其尚未咽气”,但“讨白是美好的,对于青年人更美好”的圣训,更为警示我们向主忏悔应及时,不可推迟拖延。因为谁都不知道,大限会在我们得意之际,还是在我们不备之时来临。伊本·盖依姆说:“及时忏悔为主命,绝不可推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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